轉型做編劇作家莫糾結
優秀作家做編劇,可以提升劇本的文化水準,從而借助電視等娛樂平臺普及文化精神,編劇生活體驗也可以為文學創作積累別樣素材。
時下,不少作家轉型做編劇,劉震云、嚴歌苓、閻連科即為代表。那么,以娛樂為取向的編劇會促進文學發展嗎?
生存需要盡管是人的最低層次的需要,卻又是第一位的需要。只有這一需要得到滿足,才能支撐起自我實現等其他更高層次的需要。從這個意義上講,筆者完全理解作家轉型去做編劇。如今,編劇的稿酬遠高于嚴肅文學作品的稿費。懷抱文學夢想的作家也是社會人,在一個開放的時代,作家也需要在實現自我與奉獻社會之間尋找最佳結合點。
寫一集約1萬多字的劇本,編劇的稿酬少則1萬元、多則20多萬元,一線編劇的稿酬最高能達到30萬元一集,相當于每字30元,而寫書只有每字5角或1元。編劇稿酬已經是文學作品的十到百倍,更別說文學作品稿酬參照基數每字5角或1元已是業內最高標準。
同一個人,從事文學創作與從事編劇的收入待遇有如兩重天。事實上,這不難理解,畢竟劇本是電視劇演繹的腳本,直接服務于市場需要,屬于市場化的前沿產品,隱含巨大的市場利潤附加值,而文學作品則著眼于讓讀者心靈感動,是藏在深山等人識的原生態產品。
換個角度,為錢當編劇,作家們感到糾結,也在預料之中。一則,為錢做編劇,不免喪失從事文學創作的單純寧靜,鳥兒的翅膀系上黃金,就不能高飛;二則,從作家糾結可以讀出知識分子對道義、良知堅守的執著與割舍的痛苦,他們迫于生活重負,為了改善自身以及家庭生活質量,暫時或者永久告別嚴肅文學創作,斷然不會像我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云彩那樣輕松瀟灑。
筆者認為,作家們大可不必糾結,更不必將為錢當編劇看作羞辱。畢竟,當經濟狀況好轉,再回過頭來創作文學作品也不失為明智選擇,或許編劇生活體驗還可為文學創作積累別樣素材、注入新的活水。不僅如此,優秀作家做編劇,可以大大提升劇本的文化水準,從而借助電視等娛樂平臺普及文化精神,豈不兩全其美?
當然,文化市場也需要調控,文化職能部門應關注作家從事文學創作與寫劇本收入過于懸殊的現實,在尊重市場經濟規律的同時采取扶持政策,提高優秀文學作品的稿酬標準,改善作家的生存環境,縮小創作與編劇收入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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